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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后旗编办助力监察体制改革见成效
时 间: 2018-09-28        来 源: 杭锦后旗编办

 

杭锦后旗编办积极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及巴彦淖尔市关于监察体制改革的有关精神,配合行业体制改革有序开展,在机构、职数、编制“三个不增加”的前提下,圆满完成了机构设置、职能整合、编制划转、职数核定、人员转隶等各项工作,实现了机构、职能、人员的全面整合,顺利完成了我旗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阶段性评估验收。

严格落实“不增加机构、不增加职数、不增加编制”要求,按照“编随事走”的原则,将检察院划转的预防职务犯罪科纳入旗纪委宣传部,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2个机构直接组建2个纪检监察室,内设机构由10个增至12个,进一步明晰各部室的职责,合理分配各纪检监察室包联镇和单位,承担执纪监督审查职责,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案件审理室负责审核把关。

旗检察院按25%的比例划转14名编制到旗纪委监委,转隶8名工作人员,尚空缺6名编制。不断强化“进一家门、成一家人、说一家话、干一家事”的观念,根据转隶干部的特长和意愿,按照干部交叉配备、人员混合编成的原则,分配到相关股室,实现优势互补,促进人员职能融合,达到“1+1>2”的预期目标。坚持机构、编制、人员配备向监督执纪审查部门倾斜,目前,信访、案管、案件审理和执纪监督、审查调查部门的行政人员编制数占机关人员编制总数的57%,其中一线执纪执法人员编制占机关人员编制总数的39%;执纪监督室人员编制数与审查调查室人员编制数的比例是3:2。

改革后,纪委监委现有内设机构12个,核定编制48名,共设14个派驻纪检组,其中单独派驻4个,综合派驻10个,负责监督全旗66个部门和单位。

下一步,编办将继续配合涉改部门持续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促进纪委监委队伍人员的深度融合,推动我旗初步建立起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使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党内监督与国家监督、党的纪律检查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

  (供稿:王永哲   审核:窦永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