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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后旗编办重新核定事业单位“五定”方案
时 间: 2017-07-24        来 源: 杭后编办

     杭锦后旗事业单位“五定”方案于1998年核定以来一直没有进行修改和调整,经过十多年的经济社会发展,事业单位承担的职能已有了较大的变化,部分职能已弱化或消失,部分单位又承担了新的职能,而且人员编制、经费来源等也发生了变化,由于没有相关的文件进行明确,造成各单位职能不清,单位规格、经费来源和编制不明,甚至出现利益互争、责任推诿现象,制约了事业单位的发展和各项工作的开展。

 近期,杭后编办在认真核实档案文件、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为各事业单位重新核定了“五定”方案,对各事业单位承担的职能、机构规格、编制、人员结构、经费来源进行了重新明确,进一步理顺了事业单位的相互关系,并为申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构编制统计“机构编制云平台”建设等工作提供了准确的依据。

 此次重新核定事业单位“五定”方案,主要体现了以下四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职能界定更加严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行业标准审核各事业单位的职能,有效避免了其职能超出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与主管部门职责交叉以及与其他事业单位职责重叠等问题。

   二是编制核定更加科学。严格按照行业编制配备标准及职责任务核定编制,对职能相同、任务量相当的事业单位,核定编制及领导职数时尽量横向统一,杜绝攀比。

   三是人员结构更加合理。积极与各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人社部门沟通协调,严格按照各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能职责,科学合理地确定人员结构,杜绝因人设岗问题的发生。

   四是语言表述更加规范。针对各事业单位存在的职责表述笼统、语言用词不准等问题进行规范要求,做到职能表述精、职责界定清晰,能够完全反映出该事业单位的行业特点和核心职能信息。

 

              (供稿人:徐波    审核人:周强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