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事业单位提交2016年度法人年度报告
有关事宜的通知
县直各单位、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事业单位监管,规范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按照《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为保证事业单位合法有效的使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对依法取得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法人开展年度报告公示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内容
(一)年度报告公告范围及报送时间
凡经磴口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核准登记(备案)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于2017年3月31日前,向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我局于3月31日后将年度报告内容在县编办网站“事业单位登记”专栏公示。
(二)年度报告公告内容
1、《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住所、法定代表人、开办资金、经费来源、举办单位等;
2、资产损益情况;
3、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4、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5、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6、绩效和受奖惩及涉及诉讼投诉情况;
7、接受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8、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三)年度报告报送及公告程序
1、各主管部门收到通知后及时部署所属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工作。
2、各事业单位通过“事业单位专用光盘”或“事业单位二维码图片”进入网上登记管理系统,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材料,下载打印报告书(一式二份),连同网上需要提交的材料报主管部门进行审核。由主管部门出具确认核准年度报告书可以向社会公告的审核意见后,从网上向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提交《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材料。
3、待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网上审核通过后,各事业单位携带经过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签署保密意见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其他网上提交的附件材料,到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进行材料复核。
4、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将在磴口县机构编制网(网址:http://byne.nmgbb.gov.cn/dkx/)向社会公告各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5、未按规定时间报送年度报告或年度报告内容虚假的单位,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将向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予以通报。
6、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对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告内容进行抽查,根据社会公众投诉举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发现有违反《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将向有关单位发出整改通知并依照有关规定处理,并将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向社会公示。
二、有关要求
各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负责通知并落实所属事业单位按时做好2016年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并按有关规定对年度报告的内容进行保密审核。事业单位法人是年度报告公告的主体,应对公告的年度报告真实性负责。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将进一步强化指导和监督工作,以确保全县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告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咨询电话:4260139
附件:1.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2.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填写说明
磴口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2017年1月22日
附件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年度)
单 位 名 称
法定代表人
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事业 单 位 法 人 证书》 登 载 事 项 |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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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 旨 和 业务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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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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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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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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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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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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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产 损 益 情 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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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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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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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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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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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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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 认可或执 业许可证 明文件及 有 效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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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 受奖惩及 诉讼投诉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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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 用 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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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 委托意见 |
兹委托登记管理机关公告我单位年度报告书。
法定代表人: 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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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意见(含 保密审查 意 见) |
该年度报告书情况属实,并经保密审查,可以向社会公示。
法定代表人: 公章: 年 月 日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报送日期:
附件2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填写说明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填写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号;
2、( )年度:填写上一年。如2017年1月1日至3月31日报送年度报告,应填写(2016)年度;
3、单位名称:填写第一名称,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名;
5、《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按法人证书登记事项内容填写;
6、资产损益情况:分别填写本单位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净资产合计”或“所有者权益合计”科目的数额;
7、网上名称:是指事业单位在互联网络中使用的中文域名名称。没有的可填写:无;
8、从业人数:填写实有在职人数,不包括离退休返聘人员、短期临时工等;
9、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执行情况:上一年度是否按规定申请了变更登记;变更登记的具体内容及时间;
10、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填写上一年度内以下情况。
(1)执行本单位章程的情况;
(2)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哪些具体的业务活动;
(3)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用数字说明);
(4)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思路;
(5)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
11、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证明文件及有效期:填写本单位业务范围涉及的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文件,涉及多项的,应分别填写、并证明有效期;
12、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绩效”填写举办单位或有关部门对本单位的绩效考评及结果;“受奖惩”是否受到有关部门对本单位的以奖励和惩处以及所受奖惩的项目,不包括针对职工个人的奖惩情况;“诉讼投诉情况”填写是否有诉讼及社会投诉及具体内容;
13、接受捐赠资助及其使用情况:填写本单位接受捐赠资助的数量、方式、使用方向和使用结果等;
14、事业单位委托意见: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注明日期;
15、举办单位意见(含保密审查意见):举办单位应当对事业单位填写的情况认真核查,加盖举办单位公章、注明日期,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签署如下意见,情况一:“该年度报告书情况属实,并经保密审查,可以向社会公示。”(只盖公章未签署意见的视为此种情况);情况二:“该年度报告书情况属实,经保密审查不能向社会公示。”(属于情况二的,应该事先与登记管理部门沟通确认)。
16、填表人联系电话和填报日期: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请勿漏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