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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委第一巡察组召开巡察磴口县委编办党支部情况反馈会议

      按照磴口县委巡察工作安排部署, 825日上午,磴口县委第一巡察组召开巡察磴口县委编办党支部情况反馈会议。磴口县委第一巡察组长卞俊娥、巡察组成员孙海梅、派驻磴口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长孟兆华及磴口县委编办全体干部参加会议,会议由磴口县委编办主任张勇主持。

会上,磴口县委第一巡察组长卞俊娥向磴口县委编办党支部全面反馈了巡察情况,充分肯定了磴口县委编办党支部在各项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指出了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四点意见建议:一是不断提高“四个意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决整治不正之风;三是切实加强党建工作,不断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四是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落实整改。

派驻磴口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长孟兆华对本次巡察整改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高度,坚定整改决心;二是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整改工作;三是坚持巡察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磴口县委编办主任张勇代表磴口县委编办党支部和班子成员作了表态发言,表示磴口县委编办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市委和县委要求,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为机构编制事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氛围。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对于巡察反馈意见和要求,诚恳接收、完全认同、照单全收,坚决把各个问题按整改要求落到实处,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二是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扎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和要求,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建立“台账式管理”,实施“销号制落实”制度;三是切实增强巡查整改成果的运用和转化。不断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机构编制工作不断向前发展的强大动力。

(供稿:任宇 审核: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