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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委编办“三个聚焦”做好机构改革期间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是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扮演着重要角色,承担着重要任务。临河区委编办主动作为、探索创新,扎实有序做好机构改革期间各项登记工作,服务机构改革任务落实,为机构改革圆满完成提供重要保障。

一是聚焦“标准化”,提高规范水平。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严把登记关。同时,针对机构改革期间大量机构设并撤改对登记工作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科学制定工作方案,根据机构改革进展,及时维护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系统中的举办单位清单,杜绝“新证旧名”的现象;同时加强核查与宣导,要求事业单位强化责任意识,认真排查,及时变更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杜绝“旧证旧名”的情况。

二是聚焦“不见面”,提高办事效率。全面推广事业单位年报线上报送流程,对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开展“网上审、快递送、不见面”审批服务,事业单位法人发生变更情形后,可在网上提交变更申请,由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告知事业单位法人可采取邮寄方式递交纸质申请材料及原证书,在确认收到的纸质材料后,即可制发新证,采取“双向邮寄”方式寄送事业单位指定地址,完成变更登记流程。进一步压缩办事时限,降低办事成本。

三是聚焦“新机制”,提高服务能力。探索完善“容缺办理”机制,认真梳理事业单位登记中可以“容缺”的材料,对可网上核实或由登记机关掌握的以及不影响审查结果的其他非核心材料,可由经办申请人出具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限内补全材料,登记机关即可同步办理并发证。

供稿:杨俊峰    审核:赵剑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