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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编办积极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工作

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对于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市编办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充分认识军转干部安置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和军转家属安置工作。

一、 充分沟通对接,提供编制保障

    为了加快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进程,我办第一时间与拟安置单位沟通对接,就本年度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意见、人员情况等相关信息逐一认真对接,听取拟安置单位意见,并确定最终安置单位名单。同时,按照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批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办法的通知》(国发〔2013〕42号)相关要求,为解决部队干部家庭两地分居问题,我办积极沟通协调有关单位,为军队转业干部家属确定安置单位。

二、 把握政策导向,落实安置任务

按照中央军委《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发〔2007〕8号)和《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做好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的通知》(中发〔2016〕13号)要求,市编办专题研究部署,责令专人负责,积极沟通联系相关部门,并与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调整2018年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的通知》(巴转联发〔2018〕2号),明确安置单位,提出工作要求。

三、 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列编程序

根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为了加快军队转业干部的列编工作,按照办内新进人员列编审批程序,为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加快办理进度,我办将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名单统一由办主要领导审签同意后,由相关科室和分管领导按照安置单位和人员名单办理列编注册手续。

                  (供稿:崔丽   审核:徐敬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