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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编办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职责

巴彦淖尔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巴彦淖尔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在编委的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人民团体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机构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是统一管理全市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职能配置和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确定及公务用车管理的正处级职能部门,既是市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市政府的工作机构,列市委机构序列。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预算包括:市编办本级预算和2个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一)巴彦淖尔市编办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市编办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有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家,不独立核算。市编办加挂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内设7个科和2个二级事业单位(不独立核算),即综合科、机关机构编制科、事业机构编制科、监督检查科、车辆编制科(挂巴彦淖尔市机构编制委员会车辆编制办公室和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事业单位登记科、审改科,市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挂市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牌子)、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服务中心。

核定编制32名,其中:市编办本级核定行政编制16人、工勤事业编制3人市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核定全额补助事业编制8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服务中心核定全额补助事业人员5人。实有人数30人,其中:在职人数30人,市编办本级行政人员14人,工勤人员2人,政府购买岗位人员1人市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实有全额补助事业人员9人,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服务中心实有全额补助事业人员4人;此外,行政退休人员5人。

(二)市编办所属单位设置

纳入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巴彦淖尔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本级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1

市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

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服务中心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383.87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4.07万元,增长10%,增加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度增加“放管服”改革专项经费10万元;二是2018年新增人员6名,其中:调入行政人员1名,事业人员1名,通过人才引进政策招录事业人员4名,人员工资收入增加,公务费增加;三是2018年人员工资水平提高,拨款收入增加。

支出预算383.87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34.07万元,增长10%,增加主要原因:一是2019年度增加“放管服”改革专项经费10万元;二是2018年新增人员6名,其中:调入行政人员1名,事业人员1名,通过人才引进政策招录事业人员4名,人员工资收入增加,公务费增加;三是2018年人员工资水平提高,拨款收入增加。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383.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383.87万元,占比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无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收入不存在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的情况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383.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6.87万元,占比70%;项目支出117万元,占比30%;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支出主要用于“机构日常运转,人员工资发放,专项业务活动方面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83.8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3.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转。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380.5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1.72万元,增长19%。主要用于“机构日常运转、人员工资、专项业务活动”等方面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3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7.65万元,降低89%,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交通补贴及通讯补贴,2019年退休金分两部分发放,单位发放退休人员交通补贴及通讯补贴,其余部分由社保局负责发放,2019年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上年减少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办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7.5万元,比上年减少1.5万元,下降16.67%。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07万元,增长16.64%。其中:

1、本年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上年预算数0万元,上年执行数0万元,无增减变化

2、公务接待费2.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5万元,下降38%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0.37万元,下降12.89%。减少原因:一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三公经费”只减不增要求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二是按照2018年自治区编办、旗县编办和其他地区机构编制部门到我市调研、考察发生公务接待支出决算数,结合2019年公务接待计划编报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与上年一致,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44万元,增长40.45%。其中,本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及执行数一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与上年一致,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1.44万元,增长40.45%。增加原因: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参照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结合2019年用车计划编制。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2019年我办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5项

2019年,我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8.55万元,比上年增加0.95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是2018年选调行政人员1名,事业人员1名,通过人才引进政策招录事业人员4名,共6人,公务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2.5万元,2019年计划采购及更新部分办公设备,为开展机构编制各项工作提供硬件保障;政府采购工程预算支出;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3.5万元,包括印刷、会议、培训等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共有车辆1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1辆。其他固定资产111.05万元,包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通用设备和办公桌椅、文件柜等家具用具。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19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3个,分别是市编办专项业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专项业务,“放管服”改革专项业务。    公开绩效目标3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117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根据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对市编办专项业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专项业务,“放管服”改革专项业务的绩效目标进行公开。

(一)编办专项业务绩效目标: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市委、政府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二是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责任目标;三是完成全面深化改革各项任务;四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

(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专项业务绩效目标:一是进一步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二是进一步打造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提质升级。

(三)“放管服”改革专项业务绩效目标:一是全面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二是深入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水平,切实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敏        联系电话:0478-8655445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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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编办2019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1).xlsx
市编办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