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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7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市编办是市编委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市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市政府的工作机构,列市委机构序列。在市委、政府和编委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公务用车管理以及日常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承办自治区编办和市委、政府、编委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一)机构设置

市编办共有预算单位1个。市编办加挂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牌子,内设6个科和1个二级事业单位(不独立核算),即综合科、机关机构编制科、事业机构编制科、监督检查科、车辆编制科(挂巴彦淖尔市机构编制委员会车辆编制办公室和公务用车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事业单位登记科,市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挂市政务和公益机构域名注册管理中心牌子)。

(二)人员情况

1、核定编制27名,其中:行政编制14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10人、工勤事业编制3人。

2、实有人数24人,其中:在职人数24人,包括行政人员13人,全额补助事业人员8人,工勤人员2人,政府购买岗位人员1人;退休人员5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7年市编办财政拨款收入379.8万元,2017年公共财政拨款收入预算279.61万元,追加预算100.19万元,增加35.83%,增加原因:一是2017年承办全市及全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现场会,财政追加综合行政执法专项经费50万元;二是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 2015年度、2016年度带薪休假都于2017年发放,人员经费总体增加。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390.0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380.26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9.82万元;支出总计390.0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372.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7.98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71.5万元,增长22.44%;支出总计增加71.5万元,增长22.44%。收入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承办全市及全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现场会,财政追加综合行政执法专项经费50万元;二是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 2015年度、2016年度带薪休假都于2017年发放,由于人员工资调整,人员经费总体增加。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380.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9.8万元,占99.87%;其他收入0.48万元,占0.13%。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37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8.59万元,占77.56%;项目支出83.51万元,占22.44%。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89.6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9.82万元;支出总计389.61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17.51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增加71.58万元,增长22.51%;支出增加71.58万元,增长22.51%。主要原因:一是2017年承办全市及全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现场会,财政追加综合行政执法专项经费50万元;二是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 2015年度、2016年度带薪休假都于2017年发放,人员经费总体增加。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7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8.59万元,占77.56%;项目支出83.51万元,占22.44%。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8.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5.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1.37万元、津贴补贴71.70万元、奖金4.5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1万元、绩效工资17.92万元、退休费32.99万元、生活补助40.74万元、采暖补贴4.1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48万元,较上年增加49.4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由于人员工资调整,工资水平提高;二是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三是 2015年度、2016年度带薪休假都于2017年发放,人员经费总体增加;公用经费32.7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37万元、印刷费1万元、邮电费0.97万元、差旅费4.71万元、培训费0.16万元、公务接待费0.48万元、劳务费1.99万元、工会经费1.5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6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7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08万元,较上年增加14.2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公用经费支出包含其他交通费支出14.76万元,用于发放公务员市内交通补贴,2016年公用经费中不含此项支出,其他支出基本持平。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3.9万元,支出决算为7.59万元,完成预算的54.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7万元,完成预算的48.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89万元,完成预算的6.4%;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按照“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支出逐年下降;二是2016年车改后我办车辆保有量由原来的4辆减少为1辆,用于机要应急通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相应减少。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7.59万元,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7万元,占88.27%;公务接待费支出0.89万元,占11.73%。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7万元,包括车辆燃油费支出3.43万元、保险费支出0.57万元、车辆维修支出1.64万元、保养支出0.35万元、过路费支出0.71万元,车均运维费6.7万元,较上年增加3.36万元,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车均运维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车改后,我办车辆保有量由4辆减少为1辆。2017年度,我市被确定为全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地区,承办全市及全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两个现场会,各旗县均有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为确保试点高水平打造,我办采取责任领导包扶的措施,经常到旗县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进行督查、指导,车辆的用量增加,燃油费、过路费,车辆的损耗增加,车辆维修保养费用相应增加。2017年度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89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89万元,接待19批次,共接待214人次。主要用于一是接待自治区编办领导到我市督查调研;二是接待旗县区编办到我办对接工作;三是接待黑龙江及赤峰、呼和浩特等机构编制系统人员到我办考察学习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2017年,未发生国(境)外接待费。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73万元,比2016年增加14.21万元,增长76.73%。主要原因是:2017年其他交通费用支出14.76万元,用于发放公务员市内交通补贴。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65万元,2016年增加3.99万元,增长59.91%,主要原因:一是工作人员增加,新购买办公桌椅及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二是为了保障机关各项业务正常运转,按照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处置、更换部分办公设备;2017年未发生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46万元,比2016年增加6.69万元,增长42.42%,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市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并承办了全市及全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两次现场会,发生印刷宣传手册、资料汇编等各项支出,2017年会议费较上年增加3.37万元、印刷费增加1.4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相应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2016年车改后,我办保留1辆公务用车,为机要应急通信用车。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我办积极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着力促进资金使用绩效的提升。一是依照《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及时反馈绩效评价结果、督促问题整改;二是在全办范围开展财经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不断提升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 

1.绩效目标设置方面:

目标1:全面落实深化改革各项工作任务、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以及督查指导、评估工作、推进重点领域体制改革工作。

目标2:2017年控编减编工作达到盟市以下各级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和事业编制总量分别按照不低于0.5%的比例核减。

目标3:进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现综合行政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同步下移,解决“看得见的管不着,管的着的看不见”的难题,实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综合行政执法新体系,打造全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

2.绩效评价方面: 一是我办各项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二是圆满完成当年的控编减编任务;三是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初步完成,全区“综合行政执法现场会”在我市成功召开,得到自治区领导和中央编办领导的一致好评。财政资金能够按照当年的绩效目标使用,推动绩效目标的实现。

3.结果应用方面:及时向我办领导反馈绩效评价结果、督促问题整改,加强办内财务规章制度的建立,及财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敏    联系电话:0478-8655445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巴彦淖尔市编办2017年度决算公开表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