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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委编办加强机构编制动议论证工作

磴口县委编办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聚焦机构编制动议论证关键环节,通过规范程序,全面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推动机构编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严格理清申请事项。要求各单位从工作实际出发,根据本单位申请事项内容,就机构设置、编制配备等情况,充分论证事项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形成论证报告,并经党委(党组)集体讨论决定,进行申请报送。

二是严格审核报送内容。据各部门报送的动议论证报告,按照申请事项的相关政策规定、依据机构编制相关规定标准以及机构编制动议论证事项要求等方面进行初步审核,坚持“一事一议”,对报送内容进行规范,对不符合政策规定或超出权限范围的事项不予受理。

三是严格开展评估论证。以动议内容是否符合机构编制有关规定为重要标尺,对职责调整、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机构编制事项,是否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履职所需,是否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财政保障能力,是否有效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进行评估论证,确保申报的机构编制事项有据可依。

(供稿:王丽 审核: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