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磴口县委编办依法履职为机构编制法治化“添能蓄势”

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建设是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提高机构编制工作法治水平的迫切需要,磴口县委编办以贯彻落实《条例》为主线,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始终,不断提升机构编制法治化水平。

一、树牢法治观念。常态化开展机构编制相关法规的学习,对照《条例》和《机构编制信访举报受理办理工作办法》,逐条逐项学深学透,深刻领会、掌握精髓,切实提高全办干部的业务素质,不断提升全办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事的能力与水平。

二、强化制度意识。在重大事项、重要工作中坚持法治引领,严明纪律要求。对照《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建设整改落实专项督察的反馈意见》,对标对表制定整改台账,不断强化主要负责人法治意识,切实履行全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三、坚持权责法定。县委编办与县政务服务局共同梳理制定了《县直部门和乡镇共同承担事项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行业主管部门与苏木镇的行政权力职责分工。同时,通过专项督查、实地调研等方式,对事业单位的人员配备、职责履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找亮点、查不足,不断促进事业单位依法履职,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供稿:任娟  审核: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