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乌拉特前旗“三个强化”高质量推进机构编制核查工作

乌拉特前旗旗委编办严格按照“精心组织、统筹结合、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工作思路,以“三个强化”高质量推进机构编制核查工作落地见效。

一、强化统筹谋划,高质开启核查工作

在自治区党委编委与市委编委部署了第二次机构编制核查工作任务后,旗委编办第一时间向旗委编委领导做了专题汇报,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区市两级机构编制核查相关政策文件,领会要求,吃透精神。旗委编委高度重视,成立了乌拉特前旗机构编制核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核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印发了《乌拉特前旗开展第二次全旗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实施方案》,将核查工作分为“准备、实施、总结”三个阶段 ,明确核查范围和时间节点,规范核查方法步骤和操作流程,严格按照单位自查、数据审核比对、数据更新等步骤,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确保核清机构编制“数据家底”。

二、强化工作机制,高效推进核查工作

核查工作中,通过建立三个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有效推动核查工作落实。一是建立部门协作机制。成立了以旗委组织部部长任组长,旗委组织部、旗委编办、人社、财政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的乌拉特前旗机构编制核查领导小组,成员由组织、旗委编办、人社、社会保险服务中心、财政抽调专人负责,建立与同级组织、人社、财政部门协作配合工作机制,明确比对方式、结果使用、安全防护等要求,稳慎推进数据对比工作。二是建立核查工作专班。旗委编办专门成立5个核查工作组,成立编办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其他领导干部为核查工作小组成员的核查工作组,分组联系全旗256个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工作群,强调工作纪律,开展业务指导培训,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一对一答疑,为核查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三是明确核查工作责任制。各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主要领导负总责,明确各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核查工作分管领导、负责科室负责人、工作联络员,充分利用QQ微信群等,畅通联络渠道,实时传达信息,不断提升日常管理指导服务效能。

三、强化环节把关,突出工作重点

一是单位自查要求“清”。利用现有全员数据库平台信息,编办将各部门单位的机构人员信息专项调查表发至各部门单位,明确各部门单位的核查内容。各部门单位对照核查项目,按照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人员清的“四清”目标,建立“3表1单1报告”,整理机构编制审批文件、干部人事档案和工资发放人员、参保信息等资料,核实本单位机构名称、规格、编制、实有人员、领导职数及实际配备等数据,严格按时间节点要求报送相关资料,人员信息由本人签字确认,所有资料均经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加盖主管部门单位公章后上报,确保报送材料真实准确有效。二是集中核查要求“细”。采取集中对照方式,对部门单位提交的人员信息专项调查表、机构人员信息变更表、公示表、纸质证明材料、核查报告等材料,核查组专班依据编办、组织、财政、人社、社保信息系统进行数据比对,实行重点“四查”,即查机构设置、查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查实有人员、查编外用人情况,确保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规范性。三是地核查要求“实”。根据实际,结合事业单位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通过双随机抽取的检查点,以点带面,以面带片的方式,对苏木镇范围内的单位和旗直单位所属系统进行摸底式的实地核查,查验相关资料,并现场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四是整改规范要求“严”。对需要更正的机构与人员编制信息,通过编办工作人员初审,分管领导复审把关后,经主要领导确认签字后,及时将审核确认后的实名制信息纳入数据库,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的“机构信息”和“人员信息”板块,提高实名制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供稿:张艳  审核:刘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