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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委编办“三个更加”不断提升机构编制法规制度贯彻执行水平

近年来,五原县委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机构编制工作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内蒙古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牢固树立“编制就是法制”理念,立足五原实际,不断强化制度建设,加大普法学法力度,努力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

一、加强学习宣传让机构编制法规制度贯彻更加深入。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纳入县委中心组学习会,组织领导干部进一步围绕学习内容集中研讨。开展《条例》宣传“进机关”活动,先后采购《条例》读本向县、镇党员领导干部全员发放。将《条例》学习作为机构编制干部日常必修课,以机关专题学习会、线上线下读书班等形式开展学习,组织参与各种形式的《条例》知识测试、趣味竞赛等活动,确保学习宣传入脑入心。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通过微信、QQ等平台,与各部门机构编制业务干部密切交流互动,进行“点对点”业务指导,同时利用机关宣传展板、led显示屏、机构编制门户网站等媒体,不断扩大《条例》精神的宣传范围,营造出浓厚的学习宣传氛围,在全县掀起学习热潮。

二、从严强化管理让机构编制法规制度落实更加有力。按照中央、自治区及市委关于机构编制法规制度体系建设的总体思路和要求,切实提高机构编制法治化水平。严格按照《条例》程序,报告和论证重大机构编制事项,凡各单位、各部门报请调整机构编制事项,均由申报单位提前沟通,县委编办进行实地调研,对事项进行系统分析,由编办室务会议审核后,统一上报编委会或上级机构编制部门审议决定。强化编制资源向重点领域倾斜,进一步保障教育、卫生和人才引进等方面的编制需求,不断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三、做实监督检查让机构编制法规制度推进更加扎实。加强对全县党政机关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不按“三定”规定多或少设内设机构、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有差距等行为,不定期开展情况核查,对于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要求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要求制定问题整改台账,定期追踪整改成效;进一步强化结果运用,把跟踪问效结果作为检验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重要依据,不断提高机构编制使用效益。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健全完善与组织、纪检监察、巡视巡察、人社、财政和审计等部门的协作联动机制,积极把机构编制管理纳入巡视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査、公职人员招录和招聘、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工作,切实维护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的权威性。

供稿:索燕平  审核:赵晓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