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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委编办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切实提高

机构编制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水平

   巴彦淖尔市委编办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抓好《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宣传解读和贯彻执行,积极组织市、旗(县、区)两级编办认真学习《条例》,切实保障全市机构编制队伍学懂《条例》、用好《条例》。

     一、“点面”结合,多载体多形式广泛宣传

    一是充分利用网络媒介载体,依托“中共巴彦淖尔市委机构编制网”和“巴彦淖尔市委编办微平台”官方微信公众号等发布《条例》及解读内容,大力宣传《条例》精神。二是将《条例》纳入市委党校干部培训课程,市委编办主要领导授课,深入解读《条例》内容,使广大党员干部树牢机构编制红线意识,不断提高各级领导班子运用《条例》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上下”同步,大力营造浓厚学习氛围

为更好的贯彻执行《条例》,真正起到学以致用的效果,一是市委编办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全办中心组学习和党小组学习中分别开展了《条例》领学和《条例》释义解读。二是为市直各部门发放《条例》释义学习手册,并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和官方微信公众号大量转载关于《条例》学习内容,大力营造学《条例》、懂《条例》、用《条例》的良好氛围。

    三、“内外”兼修,遵照《条例》严格督查落实

市委编办始终严格执行《条例》规定,严守机构编制纪律,加强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一是按照《条例》要求将《编委工作规则》和《编办工作细则》内容进行全面梳理,制定了《关于市本级党政群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及所属机构机构编制调整事项动议与论证程序的实施意见》、《关于规范旗县区机构编制事项动议与论证程序的意见》,及时调整优化了机构编制工作业务办理模式和审批流程。二是指导市直各部门、单位严格执行机构编制事项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等程序,切实压实机构编制工作主体责任,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切实夯实编制在管理全流程中的基础性作用,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三是结合党政机构改革、苏木乡镇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回头看”、上级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及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完成情况,加强《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有效提升了机构编制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供稿:孟德  审核:姬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