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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委编办多举措强化对旗县区机构编制管理服务水平

按照自治区党委编办关于机构编制网络实名制信息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权限设置规定和机构编制有关规定,遵循管办分离、简便快捷、权责分明、规范管理的原则,巴彦淖尔市委编办结合工作实际,多措并举,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效能。

一、制定业务清单,明确机构编制请示事项佐证材料

《旗县区请示事项所附材料清单》将旗县区机构编制请示事项分为五大类、二十六项。明确了各类机构编制调整事项所需佐证材料。清单的制定,使旗县区报送各类机构编制请示事项有章可依、有据可循、有规可遵,进一步规范了旗县区机构编制事项审理程序,提升了市委编办服务旗县区机构编制工作的水平和工作效率,保证了市、旗(县、区)两级机构编制系统工作无缝对接。

二、开展专题培训,规范旗县区机构编制请示内容口径

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预热学习,组织旗县区委编办进行机构编制业务学习培训,进一步规范了全市机构编制业务工作口径,增强了工作人员业务技能,全面提高了全市机构编制系统办事效率,提升了机构编制干部队伍综合素质。

三、统一制式表格,规范旗县区上报信息数据内容

为规范旗县区上报信息数据内容,市委编办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制定了机构设立、合并、划转、撤销情况表;行政、政法编制变动情况表;事业编制变动情况表;人员任职调动情况表等九类制式表格,确保了市、旗两级机构编制信息数据顺畅衔接。

四、限时办结反馈,提升市、旗两级工作效率

市委编办对旗县区上报的请示文件审理、办结后,以“办结反馈单”对旗县区请示事项的审理意见以书面和电话方式进行告知反馈,从程序上保障了市本级对旗县区机构编制请示事项的规范和严谨,做到事事有回应,为旗县区机构编制有序管理提供坚实服务保障。

(供稿:孟德   审核:赵永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