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磴口县委编办“三着力”做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

为规范全县机构编制工作,磴口县委编办着力构建事前“预防”、事中“监测”、事后“跟踪”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形成有力的机构编制监督体系,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管理。

一是着力做好事前“预防”。以《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为依据,健全内部审批流程,建立机构编制事项合法审查工作机制。凡涉及机构设立、撤销或合并,机构规格、职能职责调整和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变动等机构编制事项,由监督人员对机构编制事项是否符合要求提出意见,严把机构编制审批关。

二是着力做好事中“监测”。以机构编制督查工作为抓手,依托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动态监测各部门机构运行、编制使用情况,分析部门职能变化、职责履行、人员编制情况,合理配置各类编制资源,提高机构编制管理效率。

三是着力做好事后“跟踪”。强化机构编制跟踪问效机制,坚持“问效结果要有实用性”原则,扎实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后问效工作。对跟踪问效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工作台账,专人督办落实,保障机构编制事项的贯彻落实。同时,完善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实现信息互通、共享,增强监督检查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供稿:王丽 审核: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