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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车辆编制配置,助力机构改革顺利推进

按照自治区批准的《巴彦淖尔市机构改革方案》精神,我办根据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和《巴彦淖尔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中核编标准,对市直党政机构改革涉改单位机要通信用车编制进行了调整。

本次机构改革,各党政群团的职能职责及人员编制均有调整,按照涉改单位改革后的人员编制数及职能职责,市委编办对市直党政机关机要通信用车编制进行了重新测算。经测算,需进行车辆编制调整或新增的部门有15个。根据机要通信用车编制的核编标准,对涉及调整单位的车辆编制进行了重新测算,并以市公务用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名义核定下达。

另外,下达调整车辆编制的同时,明确本次不涉及车辆编制调整的部门仍按市车改办《关于核定市直党政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保留车辆编制的通知》(巴车改办字[2016]3号)核定数执行。

(供稿:朝格吉勒   审核:徐敬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