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立足公车管理主动作为,全力服务事业单位公车改革

为顺利推进事业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市公务用车管理。按照全区事业单位公车改革要求,市公车办对各旗县区车辆编制管理工作进行了调研指导。通过调研发现,部分旗县区存在涉改事业单位车辆编制数据不健全、“公务车辆编制管理证”使用管理不规范及车辆配备申请初审不严谨等问题。市公车办逐项对标,提出了具体修改意见。

一是现场指导完善事业单位车辆编制数据建设。全市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在即,按照全区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方案要求,指导各旗县区公车主管部门将本地涉改事业单位数据单独统计,并明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车辆编制信息划分车辆用途、车辆类型及车辆编制数。

二是完善“公务车辆编制管理证”使用管理。指导旗县区将“公务车辆编制管理证”中不规范的车辆类型、定编证号等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并根据当前公车管理相关要求,将党政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和所属事业单位进行分类管理。

加强日常申请车辆的审核申报。对各旗县区公车主管部门在车辆申请初审工作中存在的报告内容不全,审批表填写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了现场指导,并就车改后车辆配备申请的审核工作中需注意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讲解说明。

通过调研,在督促各旗县区做好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前期准备工作及了解公车管理不足的同时,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从而进一步规范了全市公务用车管理。

 (供稿:朝格吉勒    审核:徐敬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