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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原县党政机构改革如期完成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盟市、旗县(市、区)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内党办发[2018]34号)、巴彦淖尔市委办公室 政府办公室印发《五原县机构改革方案》(室发[2019]5号)和五原县委办公室 政府办公室印发的《五原县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五党办发[2019]2号)精神,五原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党政机构改革工作,强化措施、精心谋划、高位推进。截止3月31日,五原县党政机构改革基本完成,机构改革工作组织强、步骤稳、纪律严,实现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改出了风气、改出了人心、改出了担当。

围绕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放管服”改革、事业单位改革、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机构编制管理等内容,多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集中学习、培训学习、考察学习、研讨学习,深刻学习领会和准确把握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关于党政机构改革的精髓,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立足通过机构改革推进各领域改革,在深化各领域改革中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发挥改革整体效应。

强化开放思维,在摸清家底、高位谋划上发力。多角度、全方位、深层次审视和谋划全县机构改革工作,切实提高把方向、谋大局、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在改革正式启动前,县委编办等有关职能部门就及早准备、提前介入,先后开展了3次专题调研,全面摸清了全县党政部门机构设置、部门职责职能、领导职数、人员编制等情况,为推进改革做好了充分思想准备和方案储备。在县委集中统一领导下,纪检、组织、编办、人社、财政、审计、档案等部门密切配合、整体联动、合力推进,高效开展了涉改部门机构挂牌、班子配备、印章启用、“三定”规定印发、办公用房调配、人员转隶、事业单位同步划转、资产划转处置、档案移交等工作。圆满完成了各项改革任务,实现机构职责调整与日常工作无缝衔接,改革与发展两不误、两促进,为决胜全面建设成小康社会、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

(供稿:张虎     审稿:吴刚